中国文明网联盟主站 首页| 要闻|文明播报|文件公告|鄱阳好人|志愿服务|未成年人|我们的节日|高层动态|领导活动| |
中国文明网联盟网站 头条|文明旅游|曝光台|他山之石|文明漫议|文明百科|基层动态|文明书刊|工作研究|公共信用信息平台| |
文明社区|城市创建|文明村镇|文明单位|文明校园|文明家庭|道德讲堂|文明餐桌|鄱湖风|文明新风|宣教活动|好人日记| |
中国文明网联盟主站 首页| 要闻|文明播报|文件公告|鄱阳好人|志愿服务|未成年人|我们的节日|高层动态|领导活动| |
中国文明网联盟网站 头条|文明旅游|曝光台|他山之石|文明漫议|文明百科|基层动态|文明书刊|工作研究|公共信用信息平台| |
文明社区|城市创建|文明村镇|文明单位|文明校园|文明家庭|道德讲堂|文明餐桌|鄱湖风|文明新风|宣教活动|好人日记| |
具体要求是,乡镇按服务人口3%左右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。原则上每个县至少应建有1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,在经济和交通许可的地区可以几个县共建共享1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。所有乡镇应配置可利用垃圾回收设施和场所,原则上每个乡镇建设至少1处垃圾中转站、1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,在满足垃圾清运要求的前提下,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1处垃圾中转站。
6月份开始,全省建立督查机制,对体制机制不健全、经费保障不到位、工作排位靠后和有重大问题的地方,进行约谈和通报。
【关闭本页】 【打印本页】 回到顶部 相关新闻: